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现将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整合重组升级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整合重组升级改造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07月09日~2025年08月0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MIpLDfXGyzRgA7tZQomAg 提取码: 3ujv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剑春
联系电话:18131087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