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 项目公示    2025年08月28日语言选择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5〕141号)将武安市广普焦化有限公司列入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依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境保护部 第38号令),结合广普焦化实际生产运行情况,公示如下信息:

武安市广普焦化有限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示表

   

   

企业名称

武安市广普焦化有限公司

厂址

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阳邑镇北华村北

行业类别

炼焦、火力发电

法定代表人

王瑞华

主要原辅料

主要能源

高炉煤气、转炉煤气、焦炉煤气、蒸汽、电

2024年主要产品产量

焦炭(万t)

113.13

焦油(t)

66933.56

硫铵(t)

14508.03

粗苯(t)

14222.33

焦炉煤气(万m3

49077.83

2024年能源消耗量

焦炉煤气(万m3/a)

2200.37

高炉煤气(万m3/a)

80633.41

转炉煤气(万m3/a)

5197.25

kWh/a

8020.42

蒸汽(t/a

647036

 

续上表

   

   

2024年产品指标

焦炭(万t/a)

113.13

焦炉煤气

m3/a

49077.83

m3/t干焦

433.82

2024年综合指标

耗煤量(干)(t/t干焦)

1.30

焦炉煤气利用率(%

100

焦炉烟气1#排放口

DA004)

颗粒物排放浓度

mg/m3

0.89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

10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

6.65

30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32.83

130

焦炉烟气2#排放口

DA005)

颗粒物排放浓度

mg/m3

1.90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

10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

14.50

30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38.18

130

污染物排放量

颗粒物排放量

t/a

19.556592

年许可排放量

58.799998

二氧化硫排放量

76.909627

286.299996

氮氧化物排放量

183.563375

305.989000

危废产生和妥善处置情况

(1)广普焦化生产过程中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使用。

(2)广普焦化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危险废物。广普焦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SCR催化剂、废离子交换树脂、废铅蓄电池、废油桶、化验室及在线监测设施产生的废液、废油漆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转化器催化剂等按相关要求暂存于厂内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酸焦油、酚氰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焦油渣、再生残渣产生和自行利用。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广普焦化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制定有应急预案,并在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武安市分局备案,备案号:130481-2024-034-H公司根据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